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香港结婚移民后离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香港结婚移民后离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内地人和香港永久性居民(香港人)结婚,一般要等五年才成为香港居民,住满七年就是永久的香港居民。
结婚后大陆人可领香港发出的通行证(三个月),但该证只可住不可工作,每三个月要回去重新换一本通行证直至拿到单程证!
2)此外,申请移民香港是计分制的,从结婚起每1天算0.1分。另,公安部08年12月公布了2009年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分数线,以07年的182.7分降到146.1分,即4年多可符合资格。单程证批出时间:结婚后每天0.1分,分数够就可以了.
每个省份所需分数会有小许不同,但一般都在180分左右, 不会相差很多.所以无论哪个省份, 从结婚到拿单程证, 需4年半至5年!
很复杂,好象不合规矩。
1女的没离婚又和别人结婚。
2你和老婆离婚,而后和香港人***结婚,然后又想离掉***的,和真的老婆结婚。
***老婚又失踪了,估计被捉了,如果人证物证据全,两个人却要坐牢,女的五六年,男的一二年。
如是涉及***结婚,那么目的是什么:
1移民香港或骗取香港探亲权力,2获取利益(遗产和赠与财产和其他利益)。
如果没有,法官可能不相信你是***结婚。楼下不懂,不要害人家。
别误导人,在香港所有的婚姻都会记彔在婚姻処,现在电脑联网,香港任何***部门要查你很简单。
目前相関部门有1入境署,2警署,3婚姻登记署。最后有机会到法庭。
老公是香港的,女方是大陆的,男方不可以单方面离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后除非得到***批准,否则要在结婚最少1年后才可提出离婚呈请。
***如是单方面提出离婚呈请,呈请人须填妥一份「离婚呈请书」,亲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记处,地址为香港湾仔港湾道12号湾仔***大楼阁楼二。
***如双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双方应填写一份「共同申请书」,并亲自送交上述地点。是否必须说明提出离婚的原因?呈请人必须证明他/她有理由(或根据)认定婚姻已到终结,即法庭所指的「婚姻已破裂至无法挽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香港结婚移民后离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香港结婚移民后离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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