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香港移民受大陆管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香港移民受大陆管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简单,持回乡证和身份证到当地公安局办理。要注意的是不但要是香港永久居民,还要是中国国籍。外国国籍不能获得申请。在公安局安排(一般会优待香港人)下,到当地户籍登记处登记下。便可以拿到大陆身份证(两三个月吧)。有住处更容易处理,但香港人过来是优待权的。原则上香港人只要有住处,绝对能获得大陆身份。而且保留原香港人身份,就免了回乡证的证件回大陆。
在大陆***就是最终的身份解析,申请物业和银行帐户等。而且具有选举权和可以在大陆从政(但需要考核)。
香港移民都去了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英国,法国等主要欧洲的申根国家即欧盟,因为这些国家都免签香港特区护照,所以香港居民去这些国家很便利,而且,香港居民从小受英语教育,所以他们的英语沟通跟这些国家的人接触起来很方便。
移居香港后仍然可以移居内地,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一般来说,需要在香港居留满一定年限,并且符合内地相关规定和要求,才能申请移居内地。同时,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和证件,以便在内地合法居留和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以获取详细信息。
香港不是实行户籍制度,因此不存在迁移户口的说法。若需要在内地办理落户,需要先在香港办理放弃永久居民身份,再到大陆申请办理到大陆居住登记,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办理。
香港户籍转回内地条件:
原内地户籍居民前往香港地区定居后又申请返回内地定居,并自愿放弃或被取消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
港澳居民要求回内地定居的,应当事先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持注有回乡定居签注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至定居地办理常住户口手续。
申请条件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可以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
(一)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
(二)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三)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规定如下:直系亲属投靠父母年龄上没有限制。户口在亲属和非亲属之间都可以投靠,户籍政策上并未禁止不是亲属的人投靠户口,只要当地政策允许,对方同意接收就是可以的。
要是父或母其中一方在定居:父或母在2001年11月1日前取得***(不需要永久),父或母已经是永久居民。超龄子女:孩子出生时,回来以夫妻团聚定居申请另外一方时,小孩未满18周岁的话,可以一起申请。或者父母都已经在定居,小孩未满18周岁的话,可以以未成年子女来申请。
如果小孩已经满18周岁,就要看符不符合永居子女或超龄子女的条件:永居子女,并且取得***时孩子未满14周岁。如果这两个条件都不符合,就只能等到父母都在港定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香港移民受大陆管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香港移民受大陆管辖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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