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内最好的刑法学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国内最好的刑法学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张明楷。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多次被评为司法部优秀教师,被评为全国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其科研成果也曾获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等。
2、周光权。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曾为日本名城大学法学部访问学者(2001年4月至2002年2月)。出版《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等专著;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多篇论文。第七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获得过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三届“胡绳青年学术奖”。
刑事司法学院是中国政法大学四大骨干法学院之一,拥有以刑事法律科学为特色和主体的学科群,刑事法学各专业、侦查学专业强强组合,使之成为中国高等院校中阵容强大、综合实力最为雄厚的刑事法学和刑事科学教学与研究中心。
学院涵括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犯罪学、侦查学、网络法学等优势学科,其中,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属于国家重点学科。
学生毕业后就业方向为公检法司各机关以及刑事辩护律师,就业前景非常广阔。
陈永生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法学院副教授。03-06年参与《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的修订、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的编写。
阮齐林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刑法学专家,司法考试辅导的王牌专家,其讲课条理清晰、重点突出。
首先,你要搞清楚听课的目的是什么?为了司法考试,还是为了考研考博?为了司法考试,那就听听那些搞专门培训的老师的课,他们毕竟在这个行业搞了很久,还是了解一些考试规律,尤其是答题方面的一些东西。如果是为了求学,那就要有针对性地去学,例如你要考西南政法大学的研究生,那就要去听听这个学校相关专业老师的课,肯定会有好处的。如果是要考博士的话,那更要多听听目标学校导师的课。总之,你要根据目的去判断。目前,在实务界影响比较大的老师是清华的张明楷教授,他的观点不一定正确,但是可以开拓你的思维,这一点其实很重要。
一、民法典与刑法的关系
刑法和民法并非是两部具体的法律,更多意义上是法学上的一种分类方式,是指两个特定的部门法。而部门法之间相互区分根本上的依据,则是它们彼此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
依刑法和民法为例。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调整的主要是犯罪行为。刑法规制的对象主要是严重危害社会的各类行为。而民法则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门法调整社会关系的区别,是两者之间的根本差异。
二、民法的特点
1、救济性
民法不像刑法,是种惩罚性质的法律,它不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而是在你被损害时弥补你的损害。杀掉***犯难道能救回一个人的性命吗?但是救济一个受损害者却真正能帮到它。民法固然有法律固有的来自惩罚的威慑力,但其惩罚不会剥夺生命
2、灵活性
除了民法的救济性之外,民法还有极高的灵活性。比如在一个冒名顶替前往学校就读的案件中,既可以判侵犯受教育权,又可以判侵犯姓名权。当出现脱法行为时,律师还要大胆而谨慎地扩***的范围,选择一个可以使用的法,遵循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而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刑法体系里,司法者成为了输入案件事实和法律条文,输出法律判决的自动柜员机。民法需要的不仅是理解和对号入座,更是一系列选择与衡量。虽然民法中自由裁量权的滥用饱受诟病,但是仍然无法否认它对于法律公正性价值的巨大贡献。
3、生活性
同时,民法具有很强的生活性,它所调节的各类关系盘根错节于我们的生活之中。和刑法针对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不同,民法顾及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日常大事小事。这就决定了它对于个人日常生活中行为的规范作用,而非只是与一小部分人有关的法律。随着社会治安和经济的发展,犯罪率会越来越低,人民生活水平会不断提高,刑法的用处也会渐渐缩减,但是市场经济中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却会使民法具有某种程度上的永恒性。甚至可以这么说,只要世界上还有人,就一定会有社会关系,而只要有社会关系,就一定需要民法。从长远来讲,刑法是为了消失而存在,是为了忘却的纪念。但是民法却将伴随人类直至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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